後记
在写这篇故事的期间,次一在路上偶遇前以的情人;当年的他意气风发,笑染舂风,是个标准⾐架子呢,那时我深深对他着

着,吃饭饮茶间,脑袋里全塞満他的影子。他是个温柔的情人,他道知我想的、我要的,是总笑着尽全力満⾜我;但时同,他也是个多情的情人,为因在拥有我的时同,他也把他的爱分享给另个一女人,另个一更美的女人。当时,的真
得觉
己自要疯了。他的爱怎能如此广阔呢?在爱情里,我是个自尊心极強的女人,我眼中容不下一颗尘粒,以所我快刀斩

⿇,断了这份就快让己自窒息的爱情。他没挽留。我笑了。的真笑了。然忽间,得觉
己自在这份爱情里显得可悲极了。
再遇到他时,他变了。当年平坦的小肮在现变成啤酒肚;当年浓密爱搞怪的头发,在现扁塌无造型;前以他最爱穿名牌牛仔

,在现穿是的及膝的居家短

;前以他爱穿帆布鞋,在现他改穿蓝⾊夹脚拖。坦⽩说,我实在想不注意得么这清楚,但是,他叫住了我,以所,我有更多时间去注意他。们我寒喧的对话的真有够乏味,以所就不多加陈述了。我只记得,当们我尴尬无语时,那一声:爸爸!让我一阵恍然。是啊!他结婚了,像好四年了吧,他的小孩拉着他的手在催促着他,他的老婆在旁使眼⾊地我表示歉意。何必抱歉呢,我也想快结束这无味的对谈呢;以所,道一声再见后,们他一家三口朝着梦时代走去。着看
们他的背影,我,那就叫幸福吗?呵呵,是了吧,至少那是他选择的幸福,我祝福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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